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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杜睿    时间:2017-09-1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聚焦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创新研究。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详见《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各类研究机构。鼓励单位、团队合作研究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人员和研究团队。党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申报单位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3.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

(1)一般项目申报应提交已完成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要求为: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研究成果必须是具有原创性、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地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单位账号由主管部门建立,申报人账号由申报单位建立。主管部门名单请到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

2.具体要求

(1)网上申报

2017年9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人文社科处提出申报要求,申报者获得帐号后(已有帐号的可以使用原帐号),登陆申报系统下载2017年版本申请书,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并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12时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待主管部门推荐后下载申请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

(2)书面申报

书面材料请于2017年9月20日16时前集中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416室),逾期不予受理。包括加盖学院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质申请书(首页必须有项目编号)和阶段性成果报告各2份。

3.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未通过网上申报、推荐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5.项目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照要求进行组织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与课题研究人员对立项项目成果拥有共同所有权、使用权,软科学办公室有优先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2.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4. 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杜睿

联系电话 :85957292

网络技术支持:王兆磊 15006515252

山东软科学工作群:QQ群号390197575

 

 

                                  人文社科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