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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玉魏    时间:2017-10-12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由于省财政厅财政资金拨款方式发生变化,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提前到2017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鲁社规办字〔2017〕10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需聘请校内外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对《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内容以及申请书的学术规范、格式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 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china.com/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通过学校限项推荐的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学校统一审核时间为11月3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10月24日中午12:00前提交的材料:申报情况统计表、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5份,申请书1份)。通过学校限项推荐后, 11月2日12:00前需重新提交纸质版材料:申报情况统计表、与上传评审系统一致的《活页》2份及《申请书》6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

电子版包括:电子版《申请书》、《活页》(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由负责人姓名命名,申请书和活页分别放在两个文件夹中)及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5.报送地点:行政楼416房间,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办法

1.所有申报的项目由人文社科处按学科聘请外单位专家盲评,确定推荐上报名单。评审过程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2.今年的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为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申报效率,请各学院务必在上报之前召开专家评审论证会,对老师们申报的项目进行修改指导和形式审查,专任教师7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5项,7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8项,且青年项目的比例不低于申报通知所要求的20%的比例。限报的项目为年度项目,专项暂不受名额限制。   

3.2017年度获批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配套

按2017年度获批国家社科基金情况,文学院等额配套3项、商学院等额配套4项、法学院等额配套1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等额配套1项,经济学院等额配套1项。以上学院可在限报数额基础上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配套情况加项申报。

4.评审学科划分:

第一组:哲学、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历史学

第二组:政治学、法学、社会学

第三组:经济与管理学

第四组: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第五组: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

专项根据申报情况另设评审组。

 

其它未尽事宜,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刘玉魏

电话:85953575

地址:行政楼416

邮箱:qdrwskc@163.com

 

                                       人文社科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