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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杜睿    时间:2018-04-17    浏览: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进行第三十二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本次评奖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5月31日。

3.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然后按照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附件2)一式五份(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其中两份作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著作需提交两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两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由市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四份、两份匿名)作为支撑材料,原件经市评奖办审核后退还,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外文著作和外文论文除了提供细则要求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本校之外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外文作者要备注提供所刊期刊的介绍和评价资料;

6.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7.评奖通知、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登记表等均可到青岛社科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sky.qingdao.gov.cn

8.请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填写《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5月2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办公楼416室),同时将评审表和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rwsk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联系人:杜睿

联系电话:85957292

 

                                   人文社科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