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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5-09-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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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请符合结题条件的老师,将结项鉴定书一式三份,结项成果一式两份,于10月15日报送到社科办。逾期将推迟到2016年结项。
地址:办公楼405室
电话:85953575。
下半年结项.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