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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暨青岛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5-04-14    浏览: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根据2015年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司法厅,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将于5月联合开展“山东省暨青岛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主题分别为“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提升公众人文素质,增强青岛发展软实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筹划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省社科联、市社科联文件精神,围绕主题认真筹划制订活动方案,本届社科普及周集中活动时间为5月,请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灵活组织专家报告、理论研讨、知识竞赛、专题展览、广场宣传和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认真填报《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重点活动申报表》、《山东省暨青岛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汇总表》,请于4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办邮箱。

2、做好资料留存。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相关文字材料和活动照片、影像资料等请于6月18日前报送社科办。

联系电话:85953575

E-mail :qdkycsk@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2、关于开展青岛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3、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重点活动申报表

4、山东省暨青岛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汇总表

社会科学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