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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4-04-01    浏览:

关于开展2013年度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

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总结和推广青少年素质教育教学实验改革中的典型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省、市或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和立项的各类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已取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初审:各有关高校由科研部门负责初审;各幼儿园、中小学及市属教育行政、科研等部门为初审单位。(如高校科研部门不组织初审,高校二级学院(系)也可为初审单位组织申报。)

(二)复审:各初审单位必须在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公室,迟于申报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寄(送)出的《申报、评审书》不进入本次评审。复审前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公室办将对审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盲评。

(三)评审:6月份由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公室委托省内外知名专家进行活页打分,并根据活页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再将候选成果送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等媒体公示,并设置为期10天的成果争议期。

(四)奖励: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其它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三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一份);填写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等可在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www.sdyouth.org.cn—下载专区。

(二)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三)2013年度设优秀成果奖、成就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每项优秀成果收取评审费150元。希各单位、各院校科研处,认真做好课题成果的选拔、初审推荐工作。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联系(邮编:250001,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联系电话:0531-82070008)。

附件:网站:www.sdyouth.org.cn—下载专区

1.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 2013年度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以上材料每样多印一份,社科办存档;请各单位将材料在428日前报送青岛大学社科办,电子版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85953575 邮箱:qdkycsk@163.com

青岛大学社会科学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