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青岛市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群团组织,各高校,市委党校,各社科研究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社会科学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进行第二十八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本次评奖申报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至3月24日。
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如需复印,请一律用A4纸,以便存档;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著作类成果两份原件,文章类成果必须至少有一份原件)一并上报。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三份),标明姓名和单位。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4.申报人可通过社科联所属学会或直接向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5.各学会、各高校和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社科工作者积极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逾期不受理。
6.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市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7.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学会部,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705房间,联系人:肖建来、纪云华,联系电话:80798022, 邮政编码:266071。
1.《青岛市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3.《青岛市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三份),标明姓名和单位。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并填写好《青岛市第二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于3月24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