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理论支持。
(一)选题要求。以青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主要选题,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效果;既能推进学术进步,又能促进工作创新,力争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员可联合科研单位开展项目申报;申请青年项目者(含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参与其他年度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和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
(三)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金融项目,均为后期资助经费项目。
(四)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不超过1年(自立项之日算起),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
(五)结项要求。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核心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文章。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副市长职务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原则上应注明“2014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获准立项的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者,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一)评审程序。2014年度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复核后将评审结果报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为提高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将邀请省内外部分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后期资助。论文、研究报告类资助额每项10000—15000元,著作类每项20000—30000元。对已结项的项目,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三)监督形式。市社科规划办邀请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市委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担任评审监督员,全程参与市社科规划项目立、结项及评审工作,进一步增强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性。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表格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www.qdxc.gov.cn)及时发布。
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设计选题,也可在此范围之外设计选题:
(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等问题研究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除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各单位要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
请以各部门为单位汇总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研处社科办邮箱qdskxm@163.com,并以电话形式确认。申报日期截止到2014年3月17日中午12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及申报课题老师严格遵守项目截至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规范材料格式,项目申请书均以“青岛大学+项目负责人姓名”(如,xx大学赵xx)作为文档名称,项目统计表均以“部门+统计表+申报数量”(如,xx学院(部)统计表20项)作为文档名称。发送邮件时,请在主题填写:申报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材料汇总。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统计表均不需报送纸质版。
(三)社科办电话:85953575。邮箱:qdskxm@163.com。
附件二:青岛大学申报2014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情况统计表
2014规划项目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