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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杨淑静    时间:2021-01-04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概念体系、叙事体系、话语体系,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课题申报工作由人文社科处组织和统一报送。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我校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项。

五、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学院对以上材料认真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131日上午由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汇总打包(文件名称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论证活页、 “学院+一览表,学院报送文件夹命名为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学院名称)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drwskc@163.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谢绝个人报送材料。

联 系 人:杨淑静 联系电话:85957292

原通知网址: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012/1143924.shtml


*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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