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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崔海荣    时间:2021-04-15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强化政治责任,历史担当,挖掘和整理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进程中的精神财富,打造优秀文化和旅游科研成果,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于5-6月期间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申报范围

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回顾和总结我们党百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全面探讨文旅社会组织以及所属科研单位的使命担当和实现路径研究,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研究成果要体现新时代要求,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中提炼主题,传统与现代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突出主题色彩,深刻反映习近平总书记记记有关党史、国史、社会主义运动史、改革开放史、文化、旅游、文物考古等重要论述精髓。

二、申报要求

1.凡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期间集体或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均可申报。

2.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我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会员、会员单位、教学或科研人员。

3.成果完成人应是对科研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4.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或其会员单位。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编号及盖章处全空着即可);

2)论文成果,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复印件和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著作成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和扫描件,著作原件1本及1500字内容摘要;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课题研究报告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复印件等;

3)体现成果反响情况的相应证明材料,顺序要和评选申报书中“附件目录”相一致(单独装订成册);

4)相关单位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2.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1份,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此奖项是限项申报,我校作为会员单位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5项,学校将根据成果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4.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5月7日上午8:00-11:00将材料纸质版送至人文社科处,办公楼416;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i-hairong@163.com。

5.联系人及电话:崔海荣 885955762。


 附件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

     附件2: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