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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杨淑静    时间:2022-03-0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我校相关工作安排:请申报人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由学院将申报信息报送人文社科处,并协助社科处于2022年6月13日前完成网上平台的材料上传。逾期不予处理。


     报送地点:  办公楼416

     联系电话:  85957292

     联系人:    杨淑静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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