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艺术学的项目申报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直接受理,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有关事项,请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网址https://rwskc.qdu.edu.cn/info/1012/3522.htm)。
2. 提交的申报材料中,申报成果的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字数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二、申报受理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7月3日将审核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邮件主题为“艺术学科社科基金资助+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晖
地址:浮山校区办公楼 416-1室
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书.doc
3.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