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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晖    时间:2023-06-14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艺术学的项目申报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直接受理,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有关事项,请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网址https://rwskc.qdu.edu.cn/info/1012/3522.htm)。


2. 提交的申报材料中,申报成果的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字数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二、申报受理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73将审核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邮件主题为艺术学科社科基金资助+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晖

地址:浮山校区办公楼 416-1

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2023614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书.doc

3.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