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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上提交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晖    时间:2023-12-27    浏览:

各单位、各在研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成果转化,全国教科规划办启动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上提交和审核所有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要点

(一)2019-2020年在研项目负责人

1.注册账号

在研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由人文社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账号即可登录使用。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匹配账号

系统上已有在研项目的部分信息。系统将根据项目负责人注册的证件号自动匹配在研项目信息。请登录账号后在项目管理栏目查看,若立项项目列表中有您的项目,表示账号匹配成功。若立项项目列表为空,请联系人文社科处,更新项目所对应的负责人证件号。

3.补录材料

在平台的相关栏目上传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预算证明附件、预期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需为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PDF,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118前完成补录工作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2019年后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

1.及时上传阶段性成果

在平台的添加阶段性成果栏目,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操作流程见附件3)。请负责人务必于2024118日前,之前所有年度产生的阶段性成果补录上传完毕。

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平台。

2.成果要求

1)与研究主题无关、无标识、多标识的成果不得提交。

2)决策咨询报告须优先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投稿邮箱:jycgyb@126.com)。通过其他渠道提交且未署名为项目研究成果、同年度未上传到平台上的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将不计入项目的研究总成果。本通知发布之前产生的咨询报告此条不作要求,可以上传。

3)上传的获奖成果需为省部级以上、与项目密切相关。若要申请免鉴,项目负责人需为获奖成果的第一作者。

4)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适用于2019-2021年的立项项目)或申请时的承诺(适用于2022年之后的立项项目)按时完成所有的预期研究成果。

3.截止时间

出于审核需要,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118日前完成全部补录工作。

本次补录材料后,项目负责人须在每年1231日前,完成本年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的上传。本年度未及时上传的,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上传,结题系统中将不能呈现该成果。

请所有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及平台上的各类操作提示,如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联系人:刘晖

联系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20231227



附件

1.注册账号操作说明

2.补录材料操作说明

3.上传阶段性成果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