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在研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成果转化,全国教科规划办启动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上提交和审核所有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要点
(一)2019-2020年在研项目负责人
1.注册账号
在研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由人文社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账号即可登录使用。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匹配账号
系统上已有在研项目的部分信息。系统将根据项目负责人注册的证件号自动匹配在研项目信息。请登录账号后在“项目管理”栏目查看,若“立项项目列表”中有您的项目,表示账号匹配成功。若“立项项目列表”为空,请联系人文社科处,更新项目所对应的负责人证件号。
3.补录材料
在平台的相关栏目上传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预算证明附件、预期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需为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PDF版,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2019年后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
1.及时上传阶段性成果
在平台的“添加阶段性成果”栏目,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操作流程见附件3)。请负责人务必于2024年1月18日前,把之前所有年度产生的阶段性成果补录上传完毕。
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平台。
2.成果要求
(1)与研究主题无关、无标识、多标识的成果不得提交。
(2)决策咨询报告须优先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投稿邮箱:jycgyb@126.com)。通过其他渠道提交且未署名为项目研究成果、同年度未上传到平台上的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将不计入项目的研究总成果。本通知发布之前产生的咨询报告此条不作要求,可以上传。
(3)上传的获奖成果需为省部级以上、与项目密切相关。若要申请免鉴,项目负责人需为获奖成果的第一作者。
(4)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适用于2019-2021年的立项项目)或申请时的承诺(适用于2022年之后的立项项目)按时完成所有的预期研究成果。
3.截止时间
出于审核需要,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月18日前完成全部补录工作。
本次补录材料后,项目负责人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的上传。本年度未及时上传的,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上传,结题系统中将不能呈现该成果。
请所有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及平台上的各类操作提示,如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联系人:刘晖
联系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1.注册账号操作说明
2.补录材料操作说明
3.上传阶段性成果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