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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作者:  来源:  编辑:刘晖    时间:2024-07-04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艺术学的项目申报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组织受理,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有关事项,请参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网址https://rwskc.qdu.edu.cn/info/1012/3715.htm)。

2.申报材料中,申报成果的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3.艺术类的优秀博士论文项目从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二、申报受理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详见原公告:https://rwskc.qdu.edu.cn/info/1012/3715.htm),2024729,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最终版。届时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邮件主题为艺术学后期资助+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晖

地址:办公楼 416

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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