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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杨淑静    时间:2024-10-1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一致(详细信息可见《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网址 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404/1171942.shtml)》)。

二、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限项10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口。

三、此次专项研究时间为6个月,自中标课题发布立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参考方向(附件1)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后统一报送。

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1份,A4双面打印装订)、1份汇总表(学院盖章)。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发送人文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一览表》《申请表》《活页》均为Word文件格式),邮件主题:国家民委专项+2024+单位名称,其中,一个申请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放置相应申请书以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请学院统一于20241021日上午将初审过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同时,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我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限项推荐。逾期不予处理,谢绝个人提交材料。

联系人:杨淑静,电话:85957292

 

附件:

1.选题参考方向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课题汇总一览 

 

 

人文社科处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