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晖    时间:2024-10-21    浏览: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在研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检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 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20241129日前,完成中期检查研究工作情况、项目中期成果信息填报,并上传中期成果及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中期检查研究工作情况内容要求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发表和宣介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

4)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研究计划与工作方案。


(二)所在单位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项目推动和管理情况,撰写学院年度检查报告,并 1129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办公楼 416房间。

年度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学院中检工作的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今后的整改措施等。



联系人:刘晖

地址:办公楼416

联系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