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司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全省法院“三强三优”专项活动走深走实,以高质量理论研究推动高质量司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了202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现面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3.除专项课题外,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备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4.专项课题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未发表过意识形态领域的不当言论,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6.课题主持人就内容相同或类似的课题已在其他单位申请立项的,不得申报;
7.申报人须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课题组成员须为3人以上,不超过10人;
8.人民法院独立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中原则上需有专家学者参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机构独立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中原则上应有山东法院工作人员。
(二)申报人作为课题主持人每次限申报一个课题,可同时作为另一课题组成员。
(三)鼓励人民法院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机构联合申报课题。多个课题组的研究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也可以由多个课题组分别承担同一个课题。
二、课题范围
结合全省法院重点工作,确定30个选题。申报人可以在下列选题范围内另选角度、拟定题目,特别有研究价值的,也可不拘泥于下述选题,另行选题申报。
(一)重点课题(5个)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2.司法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3.人民法院案例库与法答网融合发展问题研究
4.“三强三优”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研究
5.人工智能对司法工作的影响研究
(二)一般课题(20个)
1.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司法裁判研究
2.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研究
3.新形势下做实先行调解问题研究
4.涉诉信访法治化问题研究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
6.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法律问题研究
7.轻罪治理体系问题研究
8.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研究
9.《民法典》视域下人格权司法保护研究
10.民营企业权益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11.海洋生物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
12.《反外国制裁法》相关问题研究
1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研究
1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问题研究
15.国家赔偿监督职能研究
16.交叉执行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17.民刑交叉案件实体和程序问题研究
18.“部署—落实—监督—评价”闭环运行模式研究
19.“两张清单”制度深化研究
20.法官培训精准化问题研究
(三)专项课题(5个)
1.滥用诉权规制问题研究
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3.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研究
4.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问题研究
5.司法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研究
三、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并提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寄送省法院研究室,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四、课题管理
(一)课题立项
省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中标结果将在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开题论证
中标的课题组应适时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围绕选题经充分讨论后填报开题报告。
(三)中期检查
省法院视情况对重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如经中期检查,课题无正当理由没有启动或者没有实质进展,有权决定撤销该课题。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课题结项的依据之一。
(四)结项验收
1.课题组应于12月中旬前提交课题成果,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2.课题成果形式可以是调查报告、调研文章。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3.省法院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审,确定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时完成课题的,不予结项。
4.课题验收前,未经省法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课题成果,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五)成果转化
1.省法院享有课题成果转化的权利。
2.课题成果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发表课题调研报告,指导法院工作;将课题调研报告汇编出版;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成为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的重要参考依据;等等。
五、经费保障
1.为保障调研工作的开展,省法院将对课题研究提供经费支持。中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给予相关的经费配套支持。
2.研究经费应当用于购买资料、查阅文献、案例分析、数据统计等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陈希国 王露爽
联系电话:0531-51797757、51797772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
邮箱:sdgyyjs2021@163.com(邮件标题请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人)
原通知网址: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5956304607937033/?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wid=1743640153061
我校工作安排:请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学院初审,由学院统一于2025年4月21日报送人文社科处(浮山校区办公楼416室)办理申报材料审核盖章,逾期不予处理,谢绝个人提交材料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杨淑静;联系电话:85957292。
附件:山东法院202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申请书
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