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作者:  来源:  编辑:刘晖    时间:2025-06-26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艺术学项目中,后期资助类别的申报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组织受理,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有关事项,请参照《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s://rwskc.qdu.edu.cn/info/1012/4057.htm)。

2.申报材料中,申报成果的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3.艺术类的优秀博士论文项目从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上报时间节点以原公告为准


二、申报受理

出于我省要求及审核需要(详见原公告:https://rwskc.qdu.edu.cn/info/1012/4057.htm),我校艺术学后期资助及优秀博士论文类别项目的受理安排如下。


1.申报艺术学后期资助项目

1717日前,申报人完成申请书填写,并准备申报材料。

*申请书如需由出版社出具意见,并盖公章及负责人签章,请注意提前与出版社沟通。

* 查重报告准备:可自行知网查重,也可委托图书馆查重。如需委托图书馆查重,请填写《查重证明》(模板见附件7),并至人文社科处加盖公章,提交图书馆。


2718,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文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邮件主题为“艺术学后期资助+申报单位名称”

材料要求:

汇总材料文件夹请按:“申报单位+艺术学后期资助+申报人姓名”命名。

申报材料中,申请书为WORD版,成果可为PDF版。

申报信息汇总表请务必填写完整,且与申请书填写内容一致,特别是推荐出版社信息。


3719-22,人文社科处将审核意见反馈申报人。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方可携带纸质版申报材料至人文社科处盖章。

* 为避免纸质材料损坏,请各位申报人准备合适的文件袋等包装,将纸质材料打包好。


4723,以学院为单位,将审核通过且签章齐全的申报材料、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文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邮件主题为“艺术学后期资助+申报单位名称”,材料具体要求同上),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办公楼416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艺术学优秀博士论文项目

优秀博士论文项目统一由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节点以原公告为准;即需于202578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最终版

届时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请各位申报人准备合适的文件袋等包装,将纸质材料打包,并在包装上注明“艺术学优博项目”);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邮件主题为“艺术学优博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晖

地址:办公楼 416

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202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