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结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各级各类艺术创作演出单位均可申报。为确保资助剧目长续演出,除专业院团外的其它艺术单位申报时,应当设有职业演出团组,有稳定演职员队伍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未完成2024年重点选题项目的演出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评选扶持办法》中重点选题要求的新创作大型剧目均可申报。申报项目还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已经完成剧本创作、导演构思,截止2025年10月1日尚未首演且能够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创排制作。
2. 能够落实相应资金投入,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总量不低于项目扶持资金。
3. 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拥有完整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纠纷。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清单
1. 《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扶持计划202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七份,青岛大学公章由我处统一加盖。
2. 申报项目剧本(脚本),一式七份。
3. 申报作品导演阐述,一式七份。
4. 加盖学院公章的资金投入承诺书。
(二)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9月17日报送至办公楼416室,电子版材料请以“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单位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发送至我处工作邮箱(qdrwskc@163.com)。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的成果,本项目谢绝接收个人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苏娜,85953575
附件:
1. 关于转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 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扶持计划202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
青岛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