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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晖    时间:2025-10-21    浏览:

各单位:

2024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一)各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所有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必须紧扣项目研究主题,充分体现项目核心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第一署名。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刊发或获得批示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xx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xxxxxx字样

(二)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书评等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

(三)著作类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应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青岛通史专项成果须经青岛通史编纂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出版。

(四)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须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

(五)关于重要事项变更的规定。如有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延期、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终止项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应同时提报经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

(一)著作类研究成果需提交著作原件2份。2021年立项的著作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4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0年立项的著作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3年、2024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19年及以前立项的著作类研究成果不予结项。结项形式由论文、研究报告改为著作的,需同时提交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二)论文类研究成果需提交已发表论文刊物或报纸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2年立项的论文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4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1年立项的论文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3年、2024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论文类研究成果不予结项。结项形式由著作、研究报告改为论文的,需同时提交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三)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提交已被收录的《智库成果专刊》或领导批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立项的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4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2年立项的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同时提交2023年、2024年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不予结项。结项形式由著作、论文改为研究报告的,需同时提交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四)结项研究成果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内容和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五)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


三、评审程序和经费支持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青岛宣传网http://www.qdxc.gov.cn/公示。市委宣传部对按期完成并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依据当年申报通知和结项质量拨付后期资助经费。延期结项项目不予资助。


四、报送要求

(一)审核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据实填写。请各学院根据结项标准组织好本单位上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报送符合结项标准的材料。各学院应当仔细核对《结项审批表》中填写的项目名称,与当年度申请的立项选题是否一致,立项编号填写是否准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意见”处,请根据提示要求,自行填写完整。

(二)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各学院须按立项年度顺序(202420232022…)填写《2024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附件2)汇总表,并按相同顺序汇总电子版结项材料(每项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汇总表序号+立项年份+单位+姓名+市社科结项材料命名)。

2.纸质版材料:

请将每项研究成果用档案袋或信封封好,档案袋或信封正面用A4纸打印粘贴封皮。封皮标注项目负责人单位、姓名、项目名称、成果形式以及提报的成果材料等(封皮式样见附件3,其中,本单位内编号请不要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均需为市委宣传部审批通过的盖章版;统计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根据本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202510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办公楼416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邮件以单位+市社科结项材料命名)。

联系人:刘晖;电话:85955762;邮箱:qdrwskc@163.com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