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文艺评论文章征集推荐活动的函》(艺研函〔2025〕28号,附件1)。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和要求
文章须围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具体要求和评论内容参考方向请见附件1。
二、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动员撰写评论文章,并进行认真筛选,各单位推荐文章不超过3篇。通过我校申报的,同一作者限报一篇,每篇文章限一名作者。
本次征集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篇。
我校将按程序择优推荐,经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逐级审核择优后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
三、材料提交
请申报者填报《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文艺评论文章推荐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
本活动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情况。请将推荐表(WORD版、扫描PDF版)、评论文章(WORD版、PDF版)于2025年11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qdrwsk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标题: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文艺评论文章推荐+单位。每篇文章单独一个文件夹,以“评论文章名+作者名”命名。
联系人:苏娜,0532-85953575
附件:
1.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文艺评论文章征集推荐活动的函》
2. 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文艺评论文章推荐表
青岛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