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在研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检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 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6日前
(1)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完成中期检查研究工作情况、项目中期成果信息填报,并上传中期成果及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填写《2025年中期检查项目阶段性成果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中信息需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2.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及我省审核要求,中期检查研究工作情况需包含以下4项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发表和宣介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此项虽系统未提示,但也为必填项);
(4)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研究计划与工作方案。
(二)所在单位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项目推动和管理情况,撰写学院年度检查报告,并汇总本单位《2025年中期检查项目阶段性成果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26年1月8日前,将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办公楼 416房间。
年度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学院中检工作的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今后的整改措施等。
联系人:刘晖
地址:办公楼416室
联系电话: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