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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26-08-1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文艺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市委宣传部、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全市开展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艺门类

本次申报面向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广播、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网络文艺等各文艺门类。

二、申报条件

根据《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遴选方案》要求,申报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具有较强的文学艺术创作实力,长期从事文艺工作,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身体健康,为人正派,青岛籍或工作、生活在青岛市区。入库人员无年龄限制。

(四)具有文学艺术类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资格,为青岛文艺工作做出贡献。

(五)曾入选、获得全国性(含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各国家级文艺家协会)重大文艺展赛或奖项;或入选国家级文艺创作扶持项目;或荣获山东省“泰山文化文艺奖”、“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奖项,且为主要创作者或主要参与者。

(六)其他有影响力的青岛籍在外地工作、生活的文化名人。

以上6条中,第13条为必备条件,第46条中符合其中有关条款者即可入库。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人才信息表》(附件3)。

(二)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展出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请各单位于820日上午10点前,按照文艺门类汇总人才库人选推荐表、信息表及人选相关艺术成就等佐证材料,以压缩包电子版形式发送至qdrwskc@qdu.edu.cn,电子版命名格式:“文艺门类+学院+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人才申报材料”。所提报材料须实事求是、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 85957212 19805326256


附件:

1.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人选推荐表

2.青岛市文联各协会联系方式

3.青岛市优秀文艺人才库人才信息表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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