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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实调整青岛市社科专家库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26-08-3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构建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拟充实和调整青岛市社科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及推荐专家类别

青岛市社科专家库分为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青岛市新型智库专家库2个类别。

(一)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专家,根据主攻学科和研究方向,分“马列科社类”“党史党建类”“哲学政治类”“经济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教育体育类”“文学语言类”“新闻出版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12个类别做重点推荐。

(二)青岛市新型智库专家库。青岛市新型智库专家库专家,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咨政需要,分“经济建设类”“政治建设类”“文化建设类”“社会建设类”“生态文明建设类”等 5 个类别做重点推荐。其中,“经济建设类”包括但不限于经略海洋、上合示范区建设、“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十大现代服务业建设、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北方OPC 先行示范城建设、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重大项目招引、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领域;“政治建设类”包括但不限于党建引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统一战线、法治青岛建设、平安青岛建设等重点领域;“文化建设类”包括但不限于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彰显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等重点领域;“社会建设类”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中国康湾”建设、青岛都市圈建设等重点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类”包括但不限于深化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优化等重点领域。

二、推荐标准

(一)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思想作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及师德师风问题。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拥有较高学术水准、过硬研究成果、严谨治学态度和较强社会影响力。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承担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社科项目评审研究等任务。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在岗在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在岗在聘。年龄计算截至 2026年8月。

5.二级教授及以上社科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山东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计划、青年专家计划专家,山哲学社会科学“111”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入选人员,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山东省一流学科、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负责人,国家级、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研究机构负责人等社科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 68 周岁,全部推荐入库。

(二)青岛市新型智库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思想作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及师德师风问题。

2.在本专业领域拥有较高学术水准、过硬研究成果、严谨治学态度和较强社会影响力。拥有较为丰富的咨政研究经验,曾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报送咨政研究报告、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优先推荐。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承担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智库项目评审研究、党委政府咨政建言等任务。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在岗在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在岗在聘。

5.二级教授及以上社科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宣部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山东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计划、青年专家计划专家,山东哲学社会科学“111”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入选人员,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山东省一流学科、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负责人,国家级、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研究机构负责人等社科高层次人才,有入库意愿的,全部推荐入库。

(三)各单位掌握的青岛市域外重点院校、研究机构等任职的高水平社科专家(青岛籍,或曾在青岛学习工作过,或与本单位有密切合作关系),本次一并统计。

、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推荐标准积极组织填写《青岛市社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专家推荐表”),经单位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明确推荐进入的专家库及专家类别。市外高水平社科专家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掌握情况摸底梳理,核实专家信息后一并汇总报送。市外专家无需填写《专家推荐表》。

(二)各单位统一填写《青岛市社科专家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专家汇总表”)、《青岛市域外高水平社科专家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市外专家统计表”)。对于本单位符合国家级、省级社科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专家,请在《专家汇总表》中标注,作为本单位重点人选进行推荐。

(三)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8日(星期)14点前将《专家推荐表》《专家汇总表》《市外专家统计表》Word 版发送至邮箱qdrwskc@qdu.edu.cn以“XX 单位 XX 姓名社科规划专家推荐表(或XX 单位 XX 姓名新型智库专家推荐表)”“XX 单位专家汇总表”“XX 单位市外专家统计表”格式命名,邮件标题为“XX单位青岛市社科专家库推荐材料”。


专家可被同时推荐进入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专家库和青岛市新型智库专家库。

联系人:赵老师  85957212  


附件:1.青岛市社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青岛市社科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3.青岛市域外高水平社科专家统计表



人文社科处
2026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