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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检查和管理要求培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晖    时间:2026-09-23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检查和管理要求培训的通知》,以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相关通知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校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检查和管理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培训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2年、2023年立项的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教育部级项目、各类专项项目。同时,对以上项目和2026年立项负责人,开展管理要求培训。

特别说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以下简称“两重项目”)另有中期检查安排,不参与本次检查和培训工作。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聚焦项目研究推进、成果产出、经费使用、材料报送等关键环节,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研究计划执行情况。项目整体研究进度、研究任务推进成效,特别是落实申报承诺的情况。

2.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完成质量、数量及类型,特别是达标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需附财务支出明细表。项目经费合规使用、预算执行进度的情况,重点排查研究任务推进滞后但经费执行过快的问题。

4.平台材料上传情况。项目组是否按期、完整、规范上传经费预算、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申请、著作成果登记等材料。

5.后续研究推进与成果产出计划。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检查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检查工作按照“项目自查+所在学院核查+社科处复查方式组织实施,最终材料汇总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查。此外,培训工作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检查标准,填写《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检查评估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2026年立项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自查表,仅参加集中培训会议。

2.所在学院核查

各学院需认真审核各项目报送的自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性、数据准确性和资料完整性,并形成本学院自查汇总表和检查汇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检查汇报材料包括本学院各项目任务完成、阶段性成果产出、经费使用等情况,总结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针对性整改提升措施,并重点说明2022年立项项目的收尾推进及完成情况。

3.人文社科处复查

人文社科处将对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和总结,并上报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4.分片区集中培训会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结合全国在研项目分布情况,分片区召开专项检查会议,届时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均须参会。集中培训会议分为2026年立项负责人线上观摩两重项目开题(半天)和所有在研人员现场培训(半天)两部分。会议具体流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检查工作抓紧抓好。

2.本次检查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及通报制度,对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项目予以警示。

3.全规办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次检查整体结果,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整改检查。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2693010:00,将项目自查汇总表和检查汇报材料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qdrwskc2@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刘晖,85955762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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