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青大社科字〔2016〕1号)的规定,人文社科处组织外聘专家对我校教师申报的学术著作进行了匿名评审,以下著作(见附件)获得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经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封面或扉页上注明“青岛大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字样。专著出版后,到人文社科处办理结项手续并交10本著作。
2、结项后,作者凭出版费用发票到人文社科处签批报销,单本著作资助额度不超过其出版费用,资助上限为5万元。
青岛大学人文社科处
2017年5月12日
附件: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