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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相关作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张运磊    时间:2022-04-01    浏览:

各相关单位: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将于2022年9月至10月举办。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艺发〔2022〕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数量

美术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均不超过1件。

二、申报材料

1、作品图片(摄影作品只需提供电子版,美术及书法篆刻作品请同时提供电子版、纸质版);

2、推荐作品清单(word版、盖章纸质版);

3、申报作品信息表(word版、签名纸质版)。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汇总后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存入U盘)于2022年4月12日10:00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办公楼416-1。

联系人:胡艳芳

电话:85957292

电子邮箱:qdrwskc@126.com

人文社科处

2022年4月1日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工作方案的通知

2.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推荐作品清单

3.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

4.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推荐作品清单

5.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

6.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推荐作品清单

7.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