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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玉魏    时间:2022-05-02    浏览:

各单位

2022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资格。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员可联合科研单位开展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其他年度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已承担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招标项目、委托项目、中心项目、智库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类成果,仅限应用对策类研究内容。

(四)完成时间。论文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至2年;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至3年;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即可提报,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

(五)结项要求。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青岛通史”专项成果须经青岛通史编纂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审核研究成果,对达到质量要求的,编发《智库成果专刊》,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需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

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刊发时,均应注明“2022年度青岛市社规划研究项目”,外文类结项材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

获准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的,应及时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于每年开展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后集中办理。

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2022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会议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后,提报审批。为提高市社科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将邀请省内外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论文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主要依据刊物影响力,区分不同档次进行资助。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青岛通史”专项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被《智库成果专刊》采用后,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三)监督形式。为进一步增强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邀请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有关同志担任评审监督员,全程参与市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结项及评审工作。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表格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www.qdxc.gov.cn)等本地网站及时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使用四号宋体。“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承担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组成员的组成、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对申请人在申请书填写及申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各单位汇总整理后,统一向市社科规划办咨询。

(二)申报资格审查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在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填写本单位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相关材料不予提报。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日期截止到2022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规范材料格式,项目申请书均以“青岛大学+项目负责人姓名”(如青岛大学赵xx)作为文档名称,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均以“单位+统计表+申报数量”(如xx学院统计表20项)作为文档名称。

请各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统计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qdrwskc@163.com。联系人:刘玉魏联系电话:85953575

 

            人文社科处

            2022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