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我校相关工作安排:请申报人于2023年4月28日之前由学院将申报信息报送人文社科处,并协助社科处于2023年6月9日前完成网上平台的材料上传。逾期不予处理。
报送地点:办公楼416-1室
联系电话:85957292
联系人:杨淑静
附件: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人文社科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