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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社科界第十二届人文艺术作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苏娜    时间:2025-10-20    浏览:


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发布了《关于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十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https://www.sdskw.cn//art/2025/10/14/art_160203_10319347.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记录美好生活 展望精彩未来”为主题,运用美术、书法、摄影和民间工艺等多元艺术形式,立体呈现我省“十四五”发展硕果,生动畅想“十五五”美好新图景。

二、有关要求

(一)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作者应确保作品的原创性,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由此引起的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承办单位对所有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网络传播及宣传的权利。

三、申报要求

美术、书法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美术作品包含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摄影作品每位作者单照、组照限报1张(组);民间工艺作品每位作者限报1件。

作品照片以名称命名,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其中民间工艺作品提供不同角度照片5张,按艺术类别压缩为一个文件。

四、成果运用

(一)主承办单位按照美术、书法、摄影、民间工艺作品等艺术类别,评选出优秀作品20件、入选作品50件,具体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微调。结合活动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15个。优秀作品作为加入省美协会员、省书协会员、省摄协会员、省民协会员的条件之一(具体条件由各协会确定)。

(二)主承办单位制作“人文艺术作品数字展厅”,优秀作品在山东社科网、山东艺术网、“每日社科”宣传推介。

(三)主承办单位开设“人文艺术作品实体展厅”,与作者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作品进行收藏。

五、材料提交

本活动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情况,填写《山东省社科界第十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初评作品统计表》(附件)。请于20251111日前将附件(EXCEL版及盖章扫描PDF版)、申报作品文件,以“人文艺术作品+单位+作品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发送至我处工作邮箱(qdrwskc@126.com),逾期不予处理。



主办方联系人:梁娟、李宝兴,0531-8286629182866366

我校联系人:苏娜,0532-85953575



附件:

山东省社科界第十二届人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初评作品统计表





青岛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51020